實習申請條件
具學程身分資格
通過跨領域學程審核申請,具備創意人文學程資格者。
必修門檻通過
修畢必修課程「文化創意產業概論與方法」,且成績及格者。
解鎖實習申請
前兩個條件皆具備,即可申請本學程實習。
實習時數說明
及格時數
實習總時數需修滿160小時。
暑期實習
暑期實習時間為每年暑假7-8月。
期中實習
期中實習時間為每天9-12月,詳細排班時間待當學年課表排定後與機構共議。
成績考評
實習週誌
撰寫實習週誌紀錄實習經歷,並將電子檔回傳至學程以及校內實習督導,以供作為成績考評參考。
總心得報告
實習結束後需撰寫總心得報告,說明實習經驗以及成長,並將電子檔與紙本繳交回學程辦公室。
實習成果發表會
每年12月份皆會舉辦實習發表會,當學年度所有實習生皆須出席參與,分享實習經歷並反饋給尚未實習的學弟妹,作為經驗與成果分享。
其他考評標準
除校內督導評分機制外,校外督導也會依據實習期間的表現,如「出席與態度」、「專業成長」、「人際互動」等等作為評分表準,以評估實習生於實習期間之表現。
總評分分配
實習評分標準,會根據實習生於現場的實習情況以及作業繳交、出席情形等,由校內外實習督導共同評分。
50%
校內督導
50%
校外督導
申請流程
4月 參與實習說明會,並於截止日前提交相關實習申請資料。
5月 配合機構面試時程安排,依照學生志願序分發面試。
6月 公告分發結果&實習分組督導名單。
6月中 參與實習行前說明會,並與校內督導共同討論實習計畫與作業。
7月 暑期實習生開始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