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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資訊】114學年度第2學期 人權學程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新生部分:
通過人權碩士學位學程甄選考試正取者,每名第一學期給予新台幣(下同)二萬元獎學金。
凡參加本學程碩士班研究生一般生招生考試正取者,每名第一學期給予二萬元獎學金。
凡境外生申請本學程碩士班入學經錄取者,每名第一學期給予二萬元獎學金。
前三項凡適用「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新生獎勵辦法」並獲獎勵者,則不再重複獎勵。本條一至三項學生如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第二學期亦給予二萬元獎學金。
碩二學生:
凡二年級碩士學位學程之學生,前學期總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每名提供五千元獎學金。
【申請方式】
繳交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獎學金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至人權學程辦公室辦理。
(可至東吳人權教育網下載申請表格)
【注意事項】
合於獎勵資格之學生,如有辦理休、退學之情形,則自動喪失獎勵資格。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星期五)12:00止。
有任何問題請洽人權學程辦公室H205李助教02-2881-9471#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