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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人權盃全國高中職辯論比賽

 

 


 

為能讓台灣的青年社群對新興的性別人權趨勢和議題產生興趣並加入對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東吳人權學程以及全國律師聯合會多元性別委員會決定透過辯論賽形式,培養青年對性別人權領域的關注,期盼藉此培育更多具備性別人權知能的公共參與人才。為了貼合「性別人權盃」的宗旨與目標,主辦單位也會秉持性別平權精神打造本辯論賽,從辯題、性別比例、硬體、程序規劃等面向著手,展現多元共榮與平等精神。



 

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四四四制。
 

比賽辯題:我國成年人性別變更登記應採自我決定模式(self-determination model)
 

附加定義:自我決定模式係指不需針對性別認同提供醫療或其他非醫療的證明,亦毋庸透過法院裁決,僅須於行政程序經自我宣稱(self-declaration)變更性別登記。